當然,一定會有我不知道的地方,因為我又沒有第三隻眼,最好坐在一樓,就能知道三樓發生什麼事情了。但是那種口吻,真的很讓人不舒服。但,少把人當做笨蛋看待。那種態度真的很差勁。或許細節不知道,但我有眼睛、有耳朵,也有感覺,可以供我去察覺、去觀察。
就算知道了什麼,也絕對不會去說吧。原因?說了又有什麼用呢,像今天是否就是自取其辱了呢?哈哈。我很清楚,就算說了,也改變不了現況。但是為什麼我還要寫在FB上呢?因為不寫,真的會炸掉吧。
只因為抱怨就認定我是什麼樣子的話,那我只能說,太不了解了。
實際上,當某人沒有CALL下來的時候,我在做什麼?已經做好最壞打算,某人可能不會打下來。但海關的申請文件又很急,我不可能就只是在那等某人電話。總之,半小時後,我跟同事解決掉了。
今天是特例。平常我都不會抱怨出口的。找不到人就找不到人,事情還是在那裡,等著我解決。某人不打下來我就不用解決了嗎?大部分都是自己解決掉的啊!但是這樣的大部分,我有必要去跟人說嘴嗎?
我以前的原則是,絕對,不在部落格上,講工作方面的怨言。但我破例了,自取其辱。壓力很大吧,我想。那個到現在都還沒來,身體狀況很差,重點是,精神狀況更差。儘管如此,我還是沒有擺出晚娘臉,我還是,笑笑的和同事對談,接到客戶電話,就算心情有點低迷,聲音還是要有朝氣。這是對自己的要求,或者只是太過自虐呢?
說我不懂。那麼,閣下又懂我什麼了?!
能懂嗎?一年前的那天,下班的前夕,大家工作都做好了、在一樓圍在廠長身邊、開開心心的唱生日快樂歌的時候!那個時候,一個人坐在辦公室的座位上,趕在十分鐘不到的下班前夕、要對好遲交的PACKING,那個偷偷掉淚、又偷偷擦掉,硬是把自己抽離情緒、專注在工作上的我,又有誰能夠了解呢?!
某天夜裡出D8,讓貨櫃司機等到不耐煩大發脾氣,我原本可以一走了之的。但我沒辦法就此離去。也沒辦法幫忙包裝,只會扯後腿,但是我可以,跟大家一起餓著肚子,在大家努力包裝的時候,我可以走出去,給火大的貨櫃司機,罵個淋漓痛快。
背後的心酸想法,難道我都要說出來,都要炸開嗎?
說我不懂,但又懂我什麼了?
我無話可說,也無所謂了。反正已經被認定了。
最初的最初,我根本就不該,把工作上的同事,給帶到私人生活裡來……所以最初,公司MSN帳號我才會另外申請,就是為了要分離公事與私事。曾經有過期待吧,但結果,也只是被硬貼上了標籤,連被了解都不被允許吧,呵呵呵。
日子一樣要過,地球一樣轉動,公司制度一樣不會變。
累了,該睡了。
(2009.10.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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