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一開始初審的兩位人選、容易灌票的投票方法、還有決審的某顧問團、以及投票結果的公佈時間……如果傻眼一次眼鏡就會破一次的話,也許我該考慮配戴新的隱形眼鏡,就算掉了也不會破,撿起來洗一洗還能繼續戴。
他人或許覺得那名單不怎麼樣,看起來很正常很正式。但因為我認識那些人,所以我知道問題在哪裡。有時候,或許不知道真相會比較幸福,就如小白說的一樣,但我的想法還是不變,知道與不知道,我會選擇知道。
如果說主辦單位,真的重視評論組的話,就該更放點心才是!
比起開小花、把首頁的背景換成某偶像,心力是否用錯地方了?這可是文學獎啊,不是某偶像的支持團。
初審兩位人選,據我所知,近年來動漫畫看得不多,但卻來充當評論組的初審來把關。這是讓我傻眼的第一步。
然後是投票方式,據說跟往年沒什麼不同。或許是因為這個獎項還不夠有名,所以沒什麼太大感覺,但是我得說,灌票真的超級容易!尤其無名的投票,無名網誌沒法查回應留言的IP,換言之,如果有心要灌票的話,只要注意間隔些時間、耐心點的話,絕對可以達到目的。
第三是決審的某顧問團……說實在的,一開始立意甚佳,但沒想到最後卻位置顛倒了。最早先似乎是設想,顧問團能當作評審的第一關,也就是初審,可以先刷掉一輪還不到家的參賽者。但是卻放到決審的地方去了。最好笑的是,我是在公佈複審進決審的時候,在某處,看到主辦單位在徵招幫忙的顧問團。原來如此啊!這就是主辦單位的用心啊!(點頭點頭)文學獎的決審的顧問團,居然是臨時徵招來幫忙的,而且還不篩選,有自願就來的感覺。
最後是,投票結果的公佈時間點。
根據徵文辦法,很明文標示,投票最高票的三名,可以無條件保送決審。然而,不管是初審通過名單、還是複審通過名單之時,都沒有看到人氣前三名的任何標示。直到有訪客反應之後,投票結果才出來,而且居然跟得獎名單一起出爐。
是否可以合理懷疑呢?投票這回事,是否完全被忘得一乾二淨呢?更甚的是,說不定根本沒有送交給決審去評斷吧!
雖然沒有明文指出是哪個文學獎,但關鍵詞還蠻明顯的。
假若會得罪人,那就多多得罪了。
這文學獎,若真的想要做大……這些讓人眼鏡碎得精光的缺點,不改進的話,我能直言,不可能!
國內的評論獎項的確稀少,或許這是主辦單位的堅持。但所謂的堅持,所呈現的結果,原來竟然是這樣的荒唐可笑?很抱歉,我完完全全無法認同。
(2010.2.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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