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我該慶幸,打破約定的,不是我。我已經仁至義盡了吧。
直到某一天,那人藉另一位朋友的口傳話,說我都沒有聯絡很寂寞。所以,我撥了電話給他,但是之後狠狠的掛斷電話了,我不打算當解消寂寞的人物。
現在也許還是很拘泥那個約定,儘管早就不復存在了。很拘泥是因為,當時我可能真的很沉浸在戀愛中的喜悅吧。然而清醒過來就會知曉,那個人不適合我,實際上我也是因此而提出分手的。
當時顧全他的面子,所以有人問起,我都採用一樣的說詞:「是我配不上他。」我的確是這樣想的,我配不上他,但他也配不上我。彼此時間空間都相差太多了,更且,我知道他沒有打算改變。
其實,我在投入之前就知道,這一段是不會有結果的。不會長久、更不會結婚。很理性,但還是投入了,衝動的投入了。然後,又理性又殘酷的提出分手。
但都過了幾年了,說實在真的沒什麼感覺了。
我當時到底喜歡他什麼呢?現在回想起來,腦中閃過的好像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部份。情緒不會波動,只是影帶倒過去的感覺。
嗯。決定了。
今年,也不傳簡訊了。
(2010.2.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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