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我的人,大概都挺清楚我的脾性。
很典型的天秤座,愛好和平,不喜歡紛爭。簡單來說,就是個爛好人吧。所以,我很難去討厭人;就算有討厭的人,時間久了也會忘卻。但我還是第一次,如此討厭一個人,好像已經討厭到骨子裡去似的。
能不斷踩到我的大雷,某方面來說,這也算是種才能吧?可以把我惹毛到如此徹底,佩服佩服。
討厭紛爭,但這次卻要由我去扯起紛爭,其實很掙扎。生氣這事情真的又勞心又勞力,但卻不得不為。假若沒有侵犯到我的領域,那倒無所謂,各走各的路不是很好?但這次並不是這樣,很明顯就是,我被強勢的扯下水,完全沒有任何告知,而且消息還是我自己發現的。
這算什麼?這究竟算什麼?
或許文版已經沒落沒錯,但我這個版主還在,一直都在。要在我管轄的版面之下辦活動,難道不用跟我說一聲、跟我討論一番嗎?就算是總版主好了,職位比我高又怎樣?該有的尊重在哪裡?而且在文版內部辦活動,什麼討論都沒有,到時候細節管理如何如何,難道我會袖手旁觀?什麼告知都沒有,就這樣擅自公佈在徵文辦法裡,根本是
先斬後奏吧!
我並不是什麼太了不起的人。
但,我是,人。
請給我該有的尊重。
(2010.4.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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